三纲五常是什么(三纲五常正确的释义)
三纲五常是什么
?纲者,张也。纪者,理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人皆怀五常之性,有亲爱之心,是以纲纪为化,若罗网之有纪纲而万目张也。《
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故《含文嘉》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又曰:「敬诸父兄,六纪道行,诸舅有义,族人有序,
孔子曾提出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和仁义礼智等伦理道德观念。孟子进而提出“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的“五伦”道德规范。
古代社会歧视女性,这是古代社会思想的一大弊端,在我们当今社会应该更加关爱女性。现在女性的地位相比古代有了很大的提高。如今,几乎在所有行业中,都能看到女性们自信、勇敢、活跃的身影。特别是都市中,用知识武装起来的“白领”女性,比起老一辈“半边天”们,她们更加开放地享受着个性发展的自由与欣喜。这足以见得现在社会女性的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
传统的启蒙教育读物《三字经》里也明确写道:“三纲者,君臣义,父子亲,夫妇顺。”“曰仁义,礼智信,此五常,不容紊。”由此亦可见“三纲五常”做为人心中根深蒂固的道德标准于儒家思想的发扬起着不可磨灭的作用。
三纲五常正确的释义
三纲、五常两词,出自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一书。但作为一种道德原则、规范的内容,它渊源于先秦时期的
总之,三纲五常不是一无是处,我们不能“一刀切”。三纲还可以“出新”,五常则可以大加倡导。如果我们恰当地利用传统道德精华,“化腐朽为神奇”,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将会焕发出更大的活力,善言古者必有节于今”,“三纲”中不足之处,是应予以唾弃的,而“五常”中则包含着许多积极因素,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应予以继承和发扬。
三纲五常三纲五常和名教观念,为封建阶级统治和等级秩序的神圣性和合理性而辩护,成为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维护和提倡。它们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原则和观念,被写进封建家族的族谱中,起着规范、禁锢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2000多年来,它一直影响着人的国民性。当然,这种思想在一定时期也起到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际关系的作用。
三纲是儒家奴化思想的根源,扭曲了孔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夫夫妇妇之说。其核心是从于正理或无条件服从于上下关系,三纲立足于关系下的服从,而孔子立足于正理,倡导无论地位都该依正理尽本份。
自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意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教育思想至今,二千余年的传统文化都是围绕儒家“三纲五常”而来,领导者通过“三纲五常”来规范社会道德使社会各阶层安居乐业。人们遵守道义,而不是遵循某个人的言论和制度,与人性与真理相通。相比今天的社会发展,看上去貌似停滞不前,实际也是一直遵守着孔门四科:德行、言语、政事和文学,维持了社会的稳定。
三纲五常对女性的影响
赋予“三纲”以“模范”和“示范”的意义,说明在“三纲”的伦理关系中,主导方应该承担起更多的道德责任和社会义务,“当家作主”既是一种权利更是一种责任。在“君臣体系”、“父子体系”和“夫妻体系”中,“三纲”体现了整体性、主导性和有效性,如果没有这个“纲”,就难免出现互相推诿、彼此扯皮、责任纠缠不清的问题。有了“三纲”,复杂的社会、家庭关系就会有一个简单有效的处理方法,纲举目张,事半功倍。
奔他乡。子为父望,子不正,大义灭亲。夫为妻纲,夫不正,妻可改嫁。妻为夫助,妻不贤,夫则休之。——出自《封神演义》
“五常之道”实际上是“三纲”的具体化。董仲舒又认为,仁、义、礼、智、信五常之道则是处理君臣、父子、夫妻、上下尊卑关系的基本法则,治国者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他看来,人不同于其他生物的一个重要特点,在于人类具有与生俱来的五常之道。坚持五常之道,就能维持社会的稳定和人际关系的和谐。
他山之石——韩国学者赵骏河在他的《东方伦理道德》一书中对“三纲”解释如下:“纲”具有“模范”的意义,在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中,“君为臣纲”就是说上级是下级的模范,“父为子纲”是说父母是孩子的模范,“夫为妻纲”是说丈夫是妻子的模范。模范具有带头和示范的决定作用,是主导的方面。
关系得以产生的基础,而对应的行为规范是“节”,朱熹所赞同的“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正是对这种行为规范的体现,。他极力赞赏当地的孝子、孝孙、义夫,并贬斥夫丧改嫁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