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认定三要素(旷工处罚标准)
旷工认定三要素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2、《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标准标准,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三要素三要素。有委托代理人的认定认定,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处罚处罚,注明委托事项旷工旷工。
3、委托公民代理的认定,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被申请人工商注册登记资料(机读资料或被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旷工标准。附证据清单标准处罚,证据中一般应包括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处罚,如:劳动合同书、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报名表)、押金收据、社会保险缴费清单、暂住证、考勤记录、奖惩通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通知(证明)等。当事人应提供证据正本一套三要素,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4、三要素标准。(二)申请人为10人以上标准认定,并有共同请求的认定,可以推举代表参加仲裁活动处罚处罚。
5、除提交第一类至项资料外,申请人可推举1-3名代表,并提交全体申请人签名的《授权书》三要素三要素。其中属欠薪的员工集体争议案件,申请人还需提交按月列明的拖欠金额明细表。(三)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处罚,请提交下列材料:。《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处罚标准。
旷工处罚标准
1、有委托代理人的标准三要素,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三要素,注明委托事项。证据附证据清单认定,参见第一类第项要求。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认定,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认定处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处罚,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4、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三要素,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三要素,并说明理由认定认定。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旷工,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旷工处罚。1、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处罚,应当先行调解。
5、调解达成协议的三要素,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三要素标准。2、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标准三要素。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三要素旷工,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旷工处罚,送达双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