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阶梯电价(江苏电费一二三档怎么分)
江苏阶梯电价
分时电价时段划分,与工业用户相同(具体为:高峰时段8:00—11:00、17:00—22:00,平时段11:00—17:00、22:00—24:00,低谷时段0:00—8:00);
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商或场所业主,可结合自身充电特性,选择执行分时电价政策,以引导电动汽车用户广泛参与有序充电,提高电力系统利用效率,降低充电成本。
分时电价浮动比例参照工业用户执行(具体为:执行工商业两部制电价的,高峰电价为平段电价上浮71.96%,低谷电价为平段电价下浮58.15%;执行工商业单一制电价的,高峰电价为平段电价上浮67.19%,低谷电价为平段电价下浮54.82%)。
新增居民住宅小区内设置的向电网企业直接报装的公共充换电设施用电,与居民住宅小区内服务全体业主的公共设施用电一样,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同时,执行分时电价。
江苏电费一二三档怎么分
以2023年8月电网企业*1~10(20)千伏两部制工商业用户购电的电价为例,高峰时段充电的电价为1.1526元/千瓦时,平段充电的电价为0.6703元/千瓦时,低谷时段充电的电价为0.2805元/千瓦时。
提倡引导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运营商基于弥补成本、合理收益制定服务费用,向用户收取服务费用时,要与电费分开,分别列示,并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费用、电费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鼓励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优惠。
今年9月,省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具体有五个亮点:
5月份,*发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居民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其中分时电价的执行范围为由电网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且具备分时表计计量条件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但前提是用户自愿选择,若用户不选择分时电价计费策略,则继续按阶梯式电价进行计费。
2023江苏峰谷电价分段及价格
年用电量≤2760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价为0.5283元/千瓦时,1-10千伏电价为0.5183元/千瓦时;
年用电量4800千瓦时,不满1千伏电价为0.8283元/千瓦时,1-10千伏电价为0.8183元/千瓦时;
居民峰谷分时电价的执行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变更。居民用户电费按照“先峰谷、后阶梯的方式计算。
居民生活用电峰时(8时—21时)电价标准0.5583元/千瓦时,谷时(0时—8时、21时—24时)电价标准为0.3583元/千瓦时;其他居民生活用电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