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军官转业安置政策(最新士官转业安置条例)
残疾军官转业安置政策
可以。军人是一个崇高的职业,军人在部队因作战,处突,训练,演习,国防施工,出公差等工作时意外受伤的,在部队*治愈后复员回乡,在家一段时间旧伤复发影响正常生活的,可以去退役军人事务局如实反映情况,去原部队**调出原病例档案,到地方鉴定评残,符合条件的办理残疾证。
女军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军队应当根据女军人的特点,合理安排女军人的工作任务和休息休假,在生育、健康等方面为女军人提供特别保护。
军官、文职*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作退休安置。
初级士官患*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因战、因公、因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国家供养终身,国家供养可采取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被评定为五级至六级残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置。
具体的安置政策可能会因地区、时期和退役士兵的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为了更准确地了解2002年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的兑现办法,建议您查阅相关文件和咨询专业人士。
最新士官转业安置条例
国家保障军人享有符合军事职业特点、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工资、津贴、住房、医疗、保险、休假、疗养等待遇。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根据提供的参考信息,2002年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兑现办法的具体内容没有详细说明。但是,一般来说,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当兵训练受伤的,伤者是可以到部队*免费医治的,痊愈后可以回归训练。2、如果经过*后,伤者的身体无法彻底恢复,也无法继续训练的,可以办理提起退伍。
(2)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或者因病医疗期满后经医学鉴定为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可以作退休安置。
军官评残对转业好处
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予以妥善安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根据本人自愿,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
适用本规定。\x0d\x0a第三条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有军队军务、*、营房部门和地方*优\x0d\x0a抚安置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一条为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及时妥善安置伤病残退役军人,根据《中华**兵役法》、《中华**现役军官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士兵退役安置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法律分析:伤病残军人根据不同伤病残情况,可分别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退伍、国家供养等不同的退役安置方式。
伤残军人退役有哪几种安置方式伤病残军人根据不同伤病残情况,可分别采取退休、转业、复员、退伍、国家供养等不同的退役安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