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医疗特招)
医学院校毕业生特招计划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按照有关规定,现役军人,未毕业在校生,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一)临床医学类岗位:在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监督指导下实行自主招聘。由各县区研究制定自主招聘实施方案并统一组织实施。招聘方案、报名情况及资格初审情况须及时报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审核批准。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列入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医疗特招
笔试、面试和实操满分均为100分。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根据专业类别不同分别命题,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二)护理助产类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数超过招聘计划数的,按实操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体检人员。
根据专业不同进行分类,分别采取相应的招聘形式。专业类别设置为:临床医学类、护理助产类、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技术类、公卫类、其他非临床医学类(具体类别见附件1-5)。
特招毕业生就业方向与规划
三)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技术类、公卫类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由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专班统一组织、集中实施。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一)体检。进入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对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符合该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特招计划需求,漯河市县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共291名,其中,临颍县61名,舞阳县76名,郾城区72名,源汇区45名,召陵区37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