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控制(不合格品四种处理方式)
不合格品控制
过程中发现品质异常或生产作业员自主检查发现品质异常时,须立即告知该生产段班长作应急处理。对不合格品及可能受影响的产品进行识别、区分、隔离,并标示明确。
删除了2008版标准中对处理不合格品的控制、职责和权限要有形成文件的程序的要求。当然,组织仍可以根据需要制定形成文件的程序。
生产过程不合格品按照既定的控制计划和处理流程作业,或经工艺、质量、生产等相关部门评估执行返工、修理、挑选、报废、特采、降级等作业。
新标准用“不合格输出”替代了“不合格品”的提法,更适合各行业,特别是服务业。服务型组织应结合自身特点识别不合格输出的类型和具体内容,并在其质量管理体系中加以规定,避免按照标准生搬硬套,甚至照搬制造业的做法。
不合格品四种处理方式
材料或产品的降级、降档需经过工艺、质量、生产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原材料评审委员会评审:由工艺对电性能进行判定并给出评审意见,由质量对外观进行判定并给出评审意见,由生产对材料或产品对生产过程的影响程度进行判定并给出评审意见。材料或产品的降级、降档需经过该材料或产品的供方同意或由采购代表供方同意方可继续执行,降级、降档需经原材料评审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成立。
对不合格的处置明确了具体的方式,适合各种行业的应用。组织在确定对不合格的处置方式时,应结合行业特点提出要求。
由工艺对电性能的影响进行判定并给出评审意见,由质量对外观的影响进行判定并给出评审意见,由生产对材料或产品对生产过程的影响程度进行判定并给出评审意见。如对产品最终性能或外观有影响时须由客户或业务代表客户签核同意方可继续执行特采。特采须由原材料评审委员会主席签字同意后方可成立。
质量部负责设计抽检方案,按照标准执行检验。进料品质如发现不合格时,张贴不合格标签并依流程执行批退,并将异常反馈给采购部门进行沟通处理。
品质意识培训资料
技术性文件(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生产参数设定失当,导致产品发生大批量,一致性之不良时;生产不良率偏高,紧急处理对策无效,生产不良率持续升高;非预期材料、资料误用导致产品不符合时。停线须由工艺、质量、生产及相关部门经理决议,停线后经确认异常排除,经试做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恢复生产。
生产性材料由生产规划或采购提出申请,生产过程产品特采由生产规划或生产提出申请,生产成品由客户、业务或生产规划提出申请,其余状况由需求单位提出特采申请。
当厂内发现产品品质异常,如该异常涉及的产品已出货到客户端或在运往客户路途中,产品必须由质量或销售与客户联络将产品返回重新检测,或协商处理方式以
组织应根据不合格的性质及其对产品和服务符合性的影响采取适当措施。这也适用于在产品交付之后,以及在服务提供期间或之后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和服务。